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2-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3年12月20日在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许昌市审计局局长 李铮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8月2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及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整改单位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共同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按照审议意见和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分析,完善整改措施,堵塞制度漏洞,切实落实整改责任,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一)组织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抓实。对省审计厅、省审计整改办下达的整改通知和市审计局上报的审计要情、审计专报,市长刘涛、常务副市长张庆一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建立机制、加强督促、限期整改等。市政府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事项纳入市政府“周交办、月点评”重点工作任务,一并纳入督查督办平台,审计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率不断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二)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审计机关认真履行整改督促检查责任,不断总结经验,建立了整改台账动态管理、整改结果通报、现场督导核查、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制度和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制度。研究出台了《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认定办法》《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常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参考指南》等,修订完善了《许昌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推动我市审计整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审计整改责任更加明确

我市审计整改责任体系不断完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任务落实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说明原因,明确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和计划。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任务,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既牵头督促整改,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注重从体制机制上研究和解决。

(四)协同配合格局更加清晰

我市初步形成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审计部门将审计报告、审计要情等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实现了全口径、全周期管理。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审计整改重点事项纳入督查督办平台,市法制办将审计整改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内容,各类监督与审计监督形成整改合力,共同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1个问题中,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整改,收回、促进拨付相关资金1.98亿元,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管理、农村污水处理长效管护等9项制度。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共4类9个,已整改

1.财政收入管理方面查出的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个问题,涉及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整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已将应缴财政收入缴入国库

2.预算管理方面查出的预算编制不规范、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作用发挥不到位3个问题已整改,涉及示范区、开发区和市财政局。通过整改,有关地区和单位提高了项目采购、履约和资金拨付效率,加强了存量资金管理,优化了财政预算绩效监控和评价方式。

3.资金使用绩效方面查出的转移支付资金闲置和资金未及时分配2个问题,涉及示范区和市财政局,已整改示范区已将资金拨付到位,市财政局已采取措施,确保资金及时分配下达到位

4.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查出问题3个,已整改3个。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有待加强、处置盘活进展慢、资产管理不到位3个问题已整改,涉及市财政局和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整改,有关单位出台了国有资产处置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开展了全面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共5类16个,已整改。

1.稳住经济一揽子及接续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的部分目标任务完成有差距、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兑付不及时、项目推进缓慢4个问题已整改,涉及6个县(市、区)、开发区、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水利局。通过整改,有关地区和单位推进了项目进度,加强了政策宣传,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

2.全市换道领跑战略落实审计查出的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未按时开工、拖欠中小企业账款3个问题已整改,涉及长葛市、襄城县、鄢陵县和许昌电气职业学院。通过整改,有关地区和单位加强了项目管理,加快了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将不再实施的项目按程序进行了调整。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审计查出的设施使用管护不到位、资金滞留闲置、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缓慢3个问题已整改,涉及禹州市。通过整改,禹州市加大了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对农村饮水设施和管道开展了定期排查,推动了项目闲置资金拨付进度,按时完成了项目验收。

4.创新驱动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的部分目标任务完成有差距、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管理不到位、重点实验室管理不到位3个问题已整改,涉及建安区、魏都区和市科技局。通过整改,有关县(市、区)和单位加强了项目建设管理,加快了项目进度,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考核和评估。

5.许昌市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运行审计查出的政策落实不到位、风险防控不到位、违规经营3个问题已整改,涉及6个县(市、区)和市金融工作局。通过整改,有关地区和单位引导企业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开展支农支小担保业务,拓宽融资渠道,构建了新型银担合作模式。

(三)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共4类22个,已整改。

1.医疗保险基金和“三医联动”改革审计查出的欠缴职工医保费、违规报销不符合条件人员费用、骗取医保等6个问题已整改,涉及6个县(市、区)和市医保局。通过整改,有关地区和单位追回了违规报销的资金,健全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督促单位补缴了职工基本医保费,将骗取医保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2.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审计查出的未制定财政支持政策、养老服务设施未按时清理移交、养老设施面积不达标等6个问题已整改,涉及长葛市、建安区和魏都区。通过整改,有关地区制定并印发了加强社区养老工作的实施意见,拨付了滞留资金,加快了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完善了服务设施,规范了服务场所。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审计查出的污水处理站未及时完工、黑臭水体治理不到位、污水管网不完善等9个问题已整改,涉及长葛市、禹州市、襄城县、鄢陵县和建安区。通过整改,有关地区提升了农村污水净化处理意识,投入资金推进项目建设,设立了户厕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管护队伍,开展了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4.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审计查出的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问题已整改,涉及禹州市和建安区。通过整改,有关地区加快了项目资金拨付进度。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4个,已整改

1.工程项目多计工程价款、合同履行不严格、会计核算不规范3个问题已整改,涉及市中心医院和市颍汝灌溉中心。通过整改,有关单位调整了竣工财务决算,与施工单位据实结算工程价款,加强了财务管理。

2.市中心医院未办理急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问题,已整改,市中心医院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下步措施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项工作: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条逐项把问题整改到位。是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切实深化审计整改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做出审计贡献。

 

         2023年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