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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5-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审计局自2022年8月8日至9月9日,对鄢陵县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鄢陵县财政预算共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2965.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237.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84.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743.85万元。资金用于农村厕所改造4037.6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清运6699.73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治理2228.6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21年以来,鄢陵县在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继续统筹实施厕所改造、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此次审计调查发现,鄢陵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中还存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拖欠农村生活垃圾服务费、部分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户厕改造方面

1. 2021年农村户厕改造任务县级验收不及时,导致上级补助资金无法拨付。

2. 部分镇、村农村户厕改造档案管理不规范。

3. 农村户厕改造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

4. 未按规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施工队伍。

5. 未及时制定农村户厕维护管理责任制度。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部分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

1. 未按合同约定对环卫公司进行考核。

2. 拖欠农村生活垃圾服务费。

(四)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

1. 财政结存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

2. 专项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

3. 农村户厕改造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

4. 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5. 未公示农村户厕改造资金分配方案。

6. 未建立农村户厕改造资金管理制度。

(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面

选用机械租赁公司程序不合规。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农村户厕改造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鄢陵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督促相关镇已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出台相关责任制度;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鄢陵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镇加快污水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尽快投入使用;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鄢陵县人民政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及时支付农村生活垃圾服务费;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鄢陵县财政局及相关镇政府加强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管理,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财政资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面的问题,要求鄢陵县政府责成相关镇规范日常开支审批程序,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建议:鄢陵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应进一步加强项目采购管理、建设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落实好对环卫公司的考核责任,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对县级验收、镇村档案管理等重点环节监管力度,加强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管理,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财政资金;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精准性和效益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鄢陵县人民政府对审计发现的五个方面15类问题,通过完善档案信息,加快验收进度,出台制度办法,对外公示等方式,已基本整改到位。具体整改结果由鄢陵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