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审计局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对许昌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16年1月11日,市发改委对中心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同意许昌市国药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征土地进行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2016年12月14日,市发改委对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调整进行了批复,同意将总投资调整至178800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16年12月13日,经市发改委批复,国药公司不再担任项目建设主体,变更为许昌市医药卫生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7月25日,经市发改委批复,卫投公司不再担任项目建设主体,变更为许昌市中心医院。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工程、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室外工程等主体工程以及高低压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绿化景观工程等17项附属工程。项目2017年5月1日开工,2022年4月1日全部投入使用。
(三)项目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心医院共筹集资金173101.3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161640万元,自筹资金11461.34万元;共支付建设工程资金129765.3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18759.08万元,设备投资3391.18万元,待摊投资7615.1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心医院在项目建设中实行了合同制、社会监理制、招标投标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但还存在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524.93万元。
2. 多计待摊投资5.48万元。
3. 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三)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会计核算不合规。
2. 支出手续不规范。
(四)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未经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预算编制单位。
2. 图纸审查服务采购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心医院应抓紧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中心医院依法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调减待摊投资5.48万元、在今后的项目管理过程中,按照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会计核算不合规的问题审计期间中心医院已进行调账处理;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问题,中心医院应查明原因,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杜绝出现此类现象;对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鉴于当时项目建设主体为国药公司,中心医院应引以为戒,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建议:中心医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投资成本的核算;加强质量管理与现场管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心医院积极整改落实。对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中心医院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正在办理;对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多计待摊投资等问题,中心医院已调整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学习相关法规,确保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会计核算不合规的问题,中心医院审计期间已调账处理;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问题,中心医院加强财务制度和财务处理规范化学习,举一反三;对施工预算编制单位的确定未经公开招投标、图纸审查服务采购不规范的问题,中心医院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整改结果由许昌市中心医院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