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2022年第2号
禹州市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乡村振兴情况审计结果
许昌市审计局自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9月30日,对禹州市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禹州市共计投入财政涉农资金90549.88万元(其中2020年1月至2021年1至6月共投入29833.3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15248.7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267.3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9771.63万元,本级财政资金45262.12万元。
此次审计重点抽查涉农资金90549.88万元(占比100%),涉及 108个项目(占比42%);共抽查32个单位、企业,22个乡镇、30个村,入户调查50户农户。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禹州市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决策部署,采取推进精准脱贫、提高脱贫质量、聚焦稳定增收,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优化美化农村环境、振兴农村经济等措施,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禹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许昌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印发了《禹州市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建立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持续抓好稳岗就业培训,确保贫困群众收入长效稳定、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坚决防止致贫、返贫,脱贫成效持续巩固。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禹州市政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资源禀赋,聚焦高质高效,持续发展现代农业,以产业振兴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共计投入乡村振兴资金72037.88万元,持续建设高标准良田,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加快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使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宜居,乡村治理能力得到加强。
此次审计发现禹州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中还存在金融扶贫资金、产业扶贫收益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
1. 金融扶贫贷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金融扶贫“户贷户用”资金直接转至本人支付宝账户,至审计日仍在支付宝上闲置。
2. 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培训内容与部分劳动力就业无关,部分贫困劳动力参训后仍未能顺利就业。
3. 光伏扶贫项目收益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个别村未设立光伏收益金专户,个别村使用光伏扶贫收益金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
4. 个别村光伏扶贫项目收益金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占比低。
5.“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资金应付未付146.4万元。
(二)乡村振兴方面
1. 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1)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管护不到位,部分审计抽查项目存在毁损现象。
(2)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
(3)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竣工项目未及时移交。
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
(1)滞留户厕改造资金1114.19万元。
(2)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闲置。
(3)部分垃圾中转站闲置。
(4)一座乡镇公厕未按时完工。
3. 乡村产业发展方面
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进展缓慢。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禹州市政府责成人社部门加强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责成有关乡镇加强农村光伏扶贫项目收益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支出范围;责成相关乡镇按照规定提高光伏扶贫项目收益金用于公益性岗位的支出比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禹州市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设施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主体;责成农业农村局今后严格按照文件及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企业履约。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禹州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及乡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责成相关部门尽快落实运营维护经费及运营维护责任,使污水处理站尽快投入运营;责成市城管局、相关乡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启用两座垃圾中转站,建立运维机制,确保垃圾中转站的正常运行;督促市财政部门及张得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尽快恢复施工,尽早完工投入使用。对乡村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禹州市政府成立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产业园建设,督促建设项目实施。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建议: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立足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种植、养殖、家政等实用技能培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规政策,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发挥项目功能作用,为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基础。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禹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审计查出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金融扶贫贷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审计期间已收回;针对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专业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问题,禹州市人社局制定整改方案,开展调查摸底,明确就业技能培训底数和重点,围绕市场需求,明确培训工种、内容和方向,帮助培训人员实现就业,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及培训精准度;印发了《关于印发禹州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禹政办〔2021〕27号),进一步明确了运营管护和收益分配要求,下一步禹州市乡村振兴局将督促脱贫村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收益金规范使用;“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
乡村振兴方面,禹州市政府已建立健全管护制度体系,研究出台了《禹州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审计期间已将2019年建成的4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部移交至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已拨付滞留户厕改造资金310.06万元,其余正在督促尽快拨付到位;古城中转站经镇政府协调移交森源环卫公司管理,已正常运行,鸿畅中转站由于中转站与现有环卫项目设施不配套,经镇政府协调,拟将该中转站出租;正在积极筹备资金,加快乡镇公厕工程进度;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已全部完工,奖补资金已拨付2000.6万元,剩余资金待省农业厅验收合格,完善手续后拨付。
具体整改结果由禹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