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合同全流程管控,压实岗位责任,管好财政资金,防范法律风险,近日,许昌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规范了合同各岗位履职行为。划分承办科室、办公室、法规科及法律顾问岗位职责,承办科室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合作方尽调、合同起草、履约跟进与资料归档;办公室做好归口统筹、用印和资金复核;法规科负责法律审核。严格合作主体资质核查,禁止未完成尽调开展合同起草,严禁拆分采购项目规避合同及采购程序,不允许未经审批单方解除合同、擅自放弃单位权益,约束合同全流程岗位操作行为。
该《办法》提出了合同管理工作要求。要求资金类合同必须先行完成采购流程,按采购金额分别落实公开招标、询价比价等程序;优先使用官方标准合同文本,杜绝违法违规无效条款。实行多层级审核,依次经过科室初审、合法性审查、办公室预算复核,报局长或授权人签署。合同核心条款变更要签订补充协议并履行同等审批;出现纠纷优先协商调解,确需仲裁诉讼要多科室协同处置,涉密合同落实保密相关要求。
该《办法》明确了合同管理相关规范。明确适用范围包含市审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对外签订的工程、货物、服务合同及补充、续签协议。统一合同编号、签署授权、用印、资料留存要求,区分1万元上下采购项目,细化合同签订与零星采购执行标准。明确合同变更解除、纠纷处置程序,建立纸质加电子双重台账,规范信息登记、制度解释和生效要求,做到合同业务有据可依。
该《办法》健全了合同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前期尽调?采购前置?多层审核?签约履约?纠纷处置?台账归档”全链条闭环管控。完善业务、资金、法律多科室协同审核把关机制;健全合同纠纷处置流程,落实证据固定、调解、仲裁诉讼、应诉全流程处置;建立合同动态台账跟踪机制,压实承办科室主体责任,形成分工明确、权责对应的运行模式。
该《办法》防范了财政资金和法律合规风险。通过合作方资质审查,规避主体不合格带来的履约隐患;落实采购前置管控,防止拆分项目、规避采购带来的财政资金风险。依托法律审核,规避合同条款违法越权问题;严格合同变更解除审批,减少资金损失。规范纠纷处置,严禁随意放弃索赔,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依靠台账实现全过程留痕,化解合同订立、履约、争议各环节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夯实单位依法对外开展业务的制度基础。 (起草人:法颖汇、张亚 审核人:徐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