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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审计局“三链融合”助推经济责任审计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4-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促进干部管理监督的意见(试行)》,创新构建“责任链、监督链、效能链”三链融合工作体系,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深度融入干部管理监督全过程。

一、固本强基:打造闭环式责任链条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认真履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拟定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及时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按时报告审计结果。研究制定了《2025年许昌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和落实审计工作流程,加强跟踪问效,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贯通协同。按照“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共用”的原则,强化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推动形成计划共商、信息互通、协作联动、会商研判、结果公用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的严肃性、有效性、权威性,切实服务干部管理监督需要。

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各县(市、区)联席会议的工作指导,每年定期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规定,充分运用审计结果。

二、协同联动:织密立体化监督网络

一是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审计全覆盖和干部监督管理需要,按照《许昌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突出重点、任中为主,党政同审、同类同步安排”的原则,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全面梳理和更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库,商同组织部门提出了年度经责审计计划安排,并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意见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

二是加强信息互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确定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全面收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涉及经济方面的信访举报、组织约谈、考察考核等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及经济方面的信访举报、函询等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推动事业发展等业务考核评价情况;巡察部门函询巡察结果,积极探索巡审联动协作路径。

三是切实提升审计质效。按照政治统审、主责立审、研究促审、质效提审、科技强审、人才兴审要求,严格执行《许昌市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聚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紧盯重大政策不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弄虚作假、重大违法违规、重大体制机制不健全“六大问题”,准确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深入开展全市审计业务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着力提升全市审计质效。

三、质效双升:创新驱动审计效能跃迁

一是抓好问题整改落实。通过制定《许昌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监督、约谈和再审计制度,压实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及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回访检查,督促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按照《许昌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认定办法》《许昌市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施办法》,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突出实改实销,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持续跟踪督导。

二是精准界定问题类型。制定印发了《许昌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实施办法》《许昌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明确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应承担直接责任的6种类型、应承担领导责任的5种类型和不予界定责任的3种类型,同时将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量化细分为一般性质的责任、较重性质的责任、严重性质的责任,解决了审计工作中对责任界定标准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的问题。

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依照《许昌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会商研判实施办法》,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与组织部门对接沟通,提出审计建议及时进行研判,对相关领导干部做出约谈提醒。2024年,对经责审计项目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或较重性质领导责任的向组织部门提交了审计建议函,组织部门对5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下一步,许昌市审计局将紧扣市委“两融五城四跃升”战略部署,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探索构建领导干部履职风险智能预警系统,持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以高质量审计护航现代化许昌建设新征程。(起草人:崔建国 陈冰 审核人:刘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