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省审计厅决策部署要求,多措并举,融合推进,积极探索,构建新时代审计机关基层监督治理新格局。有力促进了审计等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蝉联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被省政府表彰为“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被市委、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机关党的工作红旗单位”“许昌市机关党建示范点”,局机关党委被市委表彰为“许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落实好第一议题。采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大会、机关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扩大)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精神,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市纪委监委关于构建许昌特色新时代纪检监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委员、各科室负责人抓基层监督治理的责任,营造“抓好监督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二是组织好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掮客》《罪业》等廉政警示教育片,确保教育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到河南廉政文化教育馆、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室参观学习,开展沉浸式现场教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党的“六大纪律”的研讨交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心中有纪、举止有戒,自觉把遵规守纪内刻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开展好配合活动。结合审计项目,开展“让党徽闪耀在审计一线”“争当出彩审计人”活动,聚焦依法廉洁审计主旨,不断提升审计质效;定期举办“审计讲堂”,坚持把廉洁守纪、家风家教作为主题,引导审计人员自觉培育廉洁家风,涵养清风正气;开展“纪季有讲”活动,组织纪检干部围绕强化基层监督开展交流研讨,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积极投身基层监督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开展《审计法》知识竞赛和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依法办事、遵规守纪的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内外监督,浓厚严的氛围
一方面,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着力构建“一负责三抓”自我监督格局,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机关党委纪委合力抓,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和党支部组织兼纪检委员具体抓。坚持围绕两条线狠抓工作落实,一条是审计业务线,压实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审计组主审和廉政监督员的责任,严格落实审计现场廉政监督约束机制、审计业务会、审后廉政回访等制度机制,不断强化对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的日常监督。另一条是党组织监督线,发挥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各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的作用,严格规范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落细落实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不断完善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自我监督治理格局,不断提升自我监督效能。
另一方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审计组认真组织召开审计进点会,向被审计单位宣读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坚持将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粘贴在审计现场明显位置,接受被审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对被审计单位及个人反映的问题或情况,认真、及时给予解答、解决。2024年以来,聘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魏都区、建安区等9个单位基层党员干部担任依法廉洁审计监督员,列席全市审计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建立依法廉洁审计社会监督员微信联络群,通过邮箱、电话、微信群积极征求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宣传审计知识,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强改进工作。截至目前,累计采纳意见建议25条,解决疑难问题6个,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自觉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注重融合推进
一是制定落实目标责任书,细化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制定和落实局三级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分别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加强政治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等作为重要责任目标,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监督治理向纵深发展。注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的作用,压实和履行监督职责,做到明责、履责、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人人处于组织的监督之中。
二是制定实施《许昌市审计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个人量化积分细则》,加强管理、激发动力。着眼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广泛征求、积极采纳合理化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讨论研究,修订完善、推广落实《许昌市审计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个人量化积分细则》,明确适用范围、量化内容、计分办法、评分规则、考核结果运用、考核责任要求等内容。通过季度公示、年终考核,推动单位绩效向个人绩效延伸,实现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年终考核向平时考核转变,有效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提升基层监督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激发了干部职工热爱审计、钻研审计、奉献审计的内生动力。
三是坚持监督治理与审计、五星支部创建、文明单位创建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深度融合、互促共进。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任务,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监督治理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审计现场廉政监督约束机制,有效实现监督治理与审计等工作深度融合、高质量落实。局党组经常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围绕党员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情况、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审计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履职情况等事项,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不足,树立和维护市审计局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探索创新,提升治理效能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任务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扣实际,积极探索、锐意创新,不断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
一是总结推广赴外地审计组党建“七个一”工作法。为解决在职人员少与审计任务重突出矛盾,落实落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要求和督促各赴外地审计组组织实施审计期间,坚持做到建立一个临时党支部、签订一份廉洁审计承诺书、搭建一个党建平台、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实施一次审中检查、上报一份党建工作情况报告。“七个一”工作法推动了监督治理与审计、“五星支部”创建等工作互促共进,做到审计到哪里,机关党建和自我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七个一”工作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受到市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二是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同。2024年4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许昌市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工作规则>的通知》,对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形成协作联动机制、提升审计移送问题质效、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严格工作纪律等事项给予明确规范和要求。今年,全市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先后抽调32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和专项检查,86人次参加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55件,有效发挥了审计的经济卫士、反腐利剑、治乱尖兵的作用。
三是研究制定《许昌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会商研判实施办法(试行)》。为推动和规范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23年11月,研究制定《许昌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会商研判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对会商研判对象的界定、领导干部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细化,为审计组审计发现问题准确定性、提升经责审计质量,为全市组织部门和审计机关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问责提供了遵循和依据。
(起草人:郑红超 裴鹏霄 审核人:刘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