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计动态
许昌市审计局“四个强化”深化三类监督贯通协同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2-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审计局严格落实“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审计全过程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贯通协同,促进形成监督合力,有效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效。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升监督协同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持续深化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贯通协同,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许昌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服务大局,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以“经济体检”助力“政治体检”,推动监督走深走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总结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审计要情,以审计专报形式上报审计委员会,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强化制度保障,筑牢监督协同基础

坚持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同推进、与巡察全覆盖相结合、与组织人事共商定责,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建设,为发挥贯通协同监督效能提供制度保障。联合许昌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巡察办出台《许昌市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工作规则》,联合许昌市委巡察办出台《许昌市实施巡审联动“先巡后审”工作方案(试行)》,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的有机贯通机制,构建三类监督“一盘棋”的高效监督工作格局,促进监督成果运用最大化。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许昌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会商研判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的会商研判,对领导干部责任进一步细化,精准定责,实现责任与问责的贯通运用。

三、强化协同联动,加大监督协同力度

深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信息互通、专业支持、成果融通等工作联动,切实推动问题线索及时共享、综合分析、共商措施,做好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

一是深化信息互通。制定全面涵盖县区党政、市直行政事业、市属国有企业三类领导干部的目标清单,确保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关键岗位不留盲区。与组织、纪检部门共商项目计划,确保审计谋划不留死角的同时避免重复提高效率。与巡察机构协同联动,探索“先巡后审、先审后巡、巡审同步”的巡审联动工作模式,成果共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深化专业支持。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联合开展重点领域问题的调研、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在开展专项监督、重大项目或重要案件查办时,抽调业务骨干加入对方工作组,实现靶向发力、优势互补。2024年全市抽调32人次参与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和专项检查,抽调86人次参与省(市、县)委巡察工作。

三是深化成果融通。强化审计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配合,形成叠加效应。审计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时,主动与市纪委监委沟通,确认受理范围及移送条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提高问题线索查办效率。2024年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55件,纪检监察部门优先查办及时反馈,纪审联动工作模式基本形成。市纪委监委将审计发现全部问题纳入监督工作范围,进一步筛查深挖,提炼问题线索。

四、强化问题整改,提高监督治理效能

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进问题整改“下半篇文章”有效落实。与被审计单位深入沟通研判,提出可行性整改建议,为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提供思路;与纪检监察机关对接,跟进问题线索查办进度,督促整改落实,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提升问题整改质效。巡察机关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查监督重点检查内容,重点跟踪监督需要长期整改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提高监督效能。

(起草人:郭哲源   审核人:刘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