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审计机关在对某区各个学校的固定资产租赁方面进行审计时发现,*学校房屋租金未及时收取、未将租赁收入上缴财政的问题。
【调查与处理】
经审查,*学校出租两间门面房,2022年至2023年合同租金应收22500元,未收房屋租金。*学校未将2021年租金收入9077元上缴财政专户。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足额收取房租租金,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上缴至财政专户。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制度,明确收入上缴的流程、责任分工和奖惩机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收入上缴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法律分析】
学校房屋出租未收租金违反了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学校应依法采取措施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加强房屋出租管理和租金催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学校房屋出租未收租金,学校作为出租人,有权依法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未上缴或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违反了国家财政收入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的规定。固定资产出租收入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的一部分,应当按照规定上缴财政专户,未上缴或未及时上缴即构成上述规定中的违规行为。
综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未上缴或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罚款、加收滞纳金等行政处罚。因此,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收入管理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收入都按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典型意义】
固定资产出租未收租金及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案例的典型意义,主要体现在揭示管理漏洞、强化法治观念、促进资产监管和完善财务机制等多个方面。一是揭示管理漏洞与制度缺陷。此类案例首先暴露了相关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与制度缺陷。单位可能未建立健全的租金收取和上缴机制,导致租金收入无法及时、完整地收缴并上缴财政专户。这种管理上的松懈和制度上的不健全,为资金的流失和违规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通过分析这些案例,可以促使相关单位认识到自身管理上的不足,从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二是强化法治观念与纪律意识。固定资产出租未收租金及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这些案例的查处和曝光,有助于强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它提醒我们,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纪律的处分。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确保租金收入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三是促进国有资产监管与保值增值。固定资产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其出租收入是国有资产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收租金和未上缴财政专户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国有资产的收益,还可能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产生负面影响。通过此类案例的查处和整改,可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也可以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国家财富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