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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审计局积极推进五项举措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实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年来,许昌市审计工作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上聚焦发力,立足职能定位、守正创新,持续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切实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一是丰富组织方式,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和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研究制定《许昌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全面梳理更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库,认真研究被审计对象所任职单位职能、资金量,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组织方式,科学谋划审计工作。印发《许昌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暂行办法》,有利于离任、接任领导干部厘清责任,有效增强领导经济责任意识。2023年以来联合组织部门共对27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交接监督。

二是规范现场管理,推进审计监督高质高效。注重规范审计现场管理,把控审计质量,修订完善《许昌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确保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修正偏差、理清工作思路、研判重大问题线索和开展经验总结,高质量高标准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任务。制定《许昌市审计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个人量化积分细则》,加大现场管理权重赋值,激励审计人员奋勇争先、履职尽责、创先争优,促进审计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移送问题案件线索9起,推动建章立制21项。

三是加强贯通协同,推动审计监督做深做透。定期召开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建立健全审计与联席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商、机制共建、成果共享的监督合力。探索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监督“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许昌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会商研判实施办法(试行)》,将“审后报告”向“审前分析、审中会商、责任追究”延伸拓展,推动审计监督充分融入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全过程。联合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协同高效发挥监督叠加效应。

四是注重分析提炼,提高审计监督服务水平。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送办法》,坚持以研究为导向,注重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分析提炼,从决策的源头找原因,从组织方式和执行程序上找薄弱环节,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整改建议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同时,通过审计专报、审计要情等途径,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服务干部监督管理。2023年以来报送的5篇审计要情专报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4篇被市主要领导批示。

五是强化审计整改,提高审计监督实际效能。把审计整改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精准“画像”的最终落脚点。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许昌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出台《许昌市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施办法》,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以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整改责任。改变“审前对接多,审后运用少”的现状,对被审计对象的整改工作落实常态化跟进,真正形成干部监督闭环。(起草人:王笑阳  审核人:刘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