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成果共享,形成“统审”监督合力,近日,许昌市审计局与许昌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助机制的意见》。
意见要求,双方要秉承“依法依规、优势互补、问题导向、安全保密”的原则,明确负责具体联络事宜的内部机构,建立健全会商联络、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4项协作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加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监督力量融合。
意见明确,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工作中,发现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线索的,应及时将违法行为线索移交统计机关;统计机关在统计监督工作中发现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应及时将违法行为线索移送审计机关。线索移送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应及时对移交线索进行核实处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意见强调,“统审”双方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双方专业优势,在开展工作前,可函请对方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并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情况、反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作为开展监督工作、制定计划、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