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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多计待摊投资认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许昌市审计局投资科开展了某医院新院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发现,该医院有一笔罚款5.48万元,计入项目待摊投资,涉嫌将不应纳入建设成本的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可能会造成财政资金流失。审计组调取了相关财务资料,对该事件开展了深入调查。
【调查与处理】
经调查,2018年1月31日,该医院因后勤保障综合楼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而被行政罚款5.48万元,不属于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产生的必要支出,不应列入项目建设成本。实际计入该项目待摊投资,纳入项目建设成本,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上述行为违反了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范围、标准和支出责任,以下支出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七)其他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的规定。
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医院已于2023年3月11日将行政罚款5.48万元从该项目待摊投资科目调减,并已调整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法律分析】
该医院的行为违反了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规定,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是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制度依据。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建设成本是指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由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其他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房屋购置支出,基本畜禽、林木等的购置、饲养、培育支出,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支出,软件研发和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等支出。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范围、标准和支出责任,以下支出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一)超过批准建设内容发生的支出;(二)不符合合同协议的支出;(三)非法收费和摊派;(四)无发票或者发票项目不全、无审批手续、无责任人员签字的支出;(五)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等损失,以及未按照规定报经批准的损失;(六)项目符合规定的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发生的支出;(七)其他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
【典型意义】
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对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对于完善财政体制和深化基本建设单位的财务建设有重要的作用,对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促进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横向、纵向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许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也逐步得以规范。但是还存在部分单位和企业对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了解不深、把握不透,将不应计入建设成本的各类费用计入项目建设成本,造成财政资金流失。因此,财政部门应积极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进行指导,相关单位和企业也应积极了解学习相关规定,有效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