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9月至10月,许昌市审计局经责科在对XX县审计中发现,XX县部分退休人员存在养老金发放管理不严格问题。通过对2021年6月养老金发放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发放企业养老金208名人员同时发放居民养老金。随后,审计组调取了相关审批资料,对该事件开展了深入调查。
【调查与处理】
经调查核实,208人中156人属于企业遗属领取人员,2人属于信息重复,2人已退还居民养老金,其余48人重复领取企业养老金和居民养老金。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豫人社农保〔2015〕8号)第十三条“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的规定。
审计发现问题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该问题移送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查证,并依纪依法进行处理。2021年12月底,48人重复领取企业养老金和居民养老金人员全部退回领取资金。
【法律分析】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豫人社农保〔2015〕8号)第十三条“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及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持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的规定,参保人员重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予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从其被清理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从继续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中按照一定比例逐月进行抵扣,直至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全部退还。因此,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典型意义】
加强城乡居民养老金管理:一是有利于保障养老金安全。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验制度实行后,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于一体的养老金筹集机制虽然迅速建立了起来,对于养老金的相关管理责任也同样得到了明确,但由于养老金的管理工作通常是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人社部门通常仅负责对养老金的收缴与发放,因此在地方财政部门基金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安全性往往都缺乏保障,很容易出养老金被重复领取、挪用等问题。而加强城乡居民养老金管理则能够有效落实相关监管措施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全过程展开持续性监督,基金安全性才能得到充分保障。二是有利于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在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者保险制度下加强养者保险基金管理,能够使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得到严格落实保证所有参保的城乡居民均能够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障,并让居民社会安全感大大增强,而在这种社会安全感的支撑下,居民的消费热情自然也会变得更为高涨,这对于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帮助是显而易见的。另外,加强城乡居民养老金管理,还可以在更好保障老年人退休后资金需求的同时, 缓解年轻人群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在赡养老人方面的压力,增加低收入人群的可支配收入,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样是很有帮助的。三是有利于养老金账户的增值与保值。从微观视角来看,加强城乡居民养老金管理、运作,最直接的作用还是要体现在基金的保值、增值上。例如在投资方面,随着养老金管理的加强,必然会涉及到对基金运作尤其是投资方式的创新,如果当前养老金的投资组合能够因此得到优化,那么在投资收益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养老金自然就能够轻松实现保值与增值。
总之,加强居民养老金的管理,它是一项国家关爱老年群体的惠农惠民工程,是解除老年人后顾之忧的一剂良药,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