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重要讲话精神,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杜绝虚假整改、拒绝整改、降低标准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实行审计整改承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签署审计整改承诺书。
承诺书指出,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在收到审计报告时签署审计整改承诺书,承诺审计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包含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若被审计单位提交的报告及资料存在虚假和隐匿等行为,本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审计整改关系着审计项目整体的质量和水平,是确保审计监督职责发挥的关键,能有效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实行审计整改承诺制,促进被审计单位重视整改、真改实改,推动审计整改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