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审计干部法律修养和能力素质,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29日,许昌市审计局强化“三种意识”,结合新修订的《审计法》,由普法讲师团成员、法规科科长崔雯雅主持开展审计业务专题培训,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审计法》并对审计业务提出新要求。全体审计业务干部参加了此次培训。
强化“质量意识”,筑牢审计工作生命线。培训会上,进一步研读全省审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结合法规审理工作中常见问题,通过列举审计记录编制与证据获取、结论性文书编写、审计执法程序等阶段存在的质量问题典型案例,点出薄弱和疏漏环节。强化审计质量分级责任制,严格对照省审计厅审计业务质量检查表中的检查事项,切实补足审计质量控制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认真学习新修订《审计法》的新变化新要求,坚持依法审计、提高审计业务质量。
强化“精品意识”,积极培育优秀审计项目。详细解读了2023年度优秀项目的评分标准变化,系统讲解了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审计移送、审计整改四项评分指标的评定内容及评分依据,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全面阐述。
强化“成果意识”,加强审计成果运用。进一步突出成果导向,突出研究型审计的引领作用,将研究型审计贯穿于审前调查、方案编制、现场管理、报告撰写等环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揭示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综合提炼形成高质量审计成果,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