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持续营造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良好氛围,市审计局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研究解决创建工作重大问题。指定局法规科负责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牵头组织完成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具体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许昌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假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按照“定目标、定人员、定职责、定进度”的要求,细化落实创建指标,创建指标细化分解到=责任科室,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创建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扎实有效推进。各责任科室对照职责分工,每月报告工作进度,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一指挥、统一步调,形成工作合力。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局内创建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加大对各科室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不断深化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