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区县审计
许昌市出台审计整改约谈办法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6-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增强整改刚性约束,近日,中共许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许昌市审计局制定出台《许昌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审计整改机制链条,夯实了审计整改责任,推动形成审计监督全过程“闭环”管理工作格局。

《办法》规定,被审计单位存在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未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造成不良后果、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较差、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未及时推动主管领域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并造成不良后果以及其他需要约谈的事项等六种情形之一的可进行约谈。约谈由中共许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提出约谈建议,报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同志批准后实施。  

《办法》明确,约谈可以采取集中约谈、个别约谈和联合约谈方式组织,中共许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许昌市审计局提前3个工作日下达约谈通知书。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参加。

《办法》要求,整改责任单位被约谈后应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约谈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资料,将约谈情况及约谈后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约谈对象述责述廉的内容。对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约谈情况将报送同级审计委员会,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