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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审计局:扎实开展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10-26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建安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工作,迅速部署开展学习宣传、业务对标、制度梳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筑牢依法审计法治根基。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专题学习

坚持把学习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法治学习任务,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重点学习条例新增、修改的核心条款,包括审计整改压实责任、审计权限细化等新规定新要求。通过集中领学、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全体人员吃透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规修订必要性、总体思路主要变化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夯实依法审计思想基础。

二、强化宣传引导,扩大法规知晓覆盖面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各被审计单位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利用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条例》原文、审计进点宣讲等渠道,宣传条例重点内容,讲解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义务、审计整改责任等规定,引导相关单位增强法治意识,主动接受审计监督,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审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对标条例要求,梳理完善内部业务制度

对照新条例规定,对本局现行审计业务流程、质量控制、整改管理、项目管理等内部制度开展梳理排查,及时修正与《条例》不相适应的工作流程,确保审计计划、取证、审理、整改跟踪、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工作与法规要求保持一致。

四、抓实实践转化,推动条例落地执行

坚持学用结合,把新要求贯穿审计项目全过程。在今后审计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规范审计取证、报告出具、整改跟踪、结果公开等工作,做实研究型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经济监督职能。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协同,健全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下一步,建安区审计局将持续抓好学习,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服务地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起草人:王瑞贞  审核人:王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