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建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建安区审计局重点关注区直单位自有资金结转结余情况,并延伸审计了部分预算单位。审计发现,建安区民政局、建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建安区疾控中心3家单位由于账务处理不及时,造成个人退回的财政补助(工资)类资金23.69万元,2025年底前未及时上缴财政统筹安排使用,造成财政资金闲置和沉淀。
审计问题提出后,建安区民政局等3家单位认真采纳审计建议,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于近期将上述23.69万元财政存量资金上缴国库。(起草人:朱秋华 审核人: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