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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召开市人民法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7-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扎实做好2024年市县人民法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省审计厅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由许昌市审计局牵头成立审计组,长葛市审计局负责对长葛市人民法院院长王五周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7月9日上午, 召开长葛市人民法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许昌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彦春,审计督导员艾俊杰,长葛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大鹏,总审计师周永成出席会议;市人民法院院长王五周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进点会上,长葛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大鹏代表审计组宣读了审计通知书,并通报了审计工作安排。审计督导员艾俊杰宣读了审计工作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根据审计要求,长葛市人民法院院长王五周向全体与会人员作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述职报告;并代表市人民法院作表态发言,要求全体法院干部要全力支持、配合审计组开展好本次审计工作,虚心听取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审计整改台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后续审计整改工作,以此次经济责任审计为契机,推动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规范、协调发展。 

许昌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彦春强调了本次审计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内容,并就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长葛市人民法院要积极配合审计,及时、准确、完整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二是要确保审计质量,紧紧围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审计组要精心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在审计实施方案制定、审计现场组织、审计取证、审计底稿编制、审计报告起草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有关规定,确保审计质量。三是要严守工作纪律,审计组成员要坚持廉洁从审,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审计队伍形象。

(起草人:赵钰洁  审核人:许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