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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审计局党组关于推进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6-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许昌市推进以案促制度化常态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强力推进以案促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净化优化审计机关政治生态,根据市纪委有关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市审计局以案促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廉政风险,堵塞监管漏洞,使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反思,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以审计工作高质量促进许昌经济发展高质量。

    二、基本原则

  以案促改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赵乐际同志调研指导河南纪检监察工作时关于以案促改方面的要求,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市纪委监委的新部署新任务,着力提升政治站位,以永远在路上、丝毫不放松的坚韧毅力,把以案促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政治生态,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突出关键少数。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局党组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实手册,进一步夯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促改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落实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各科(室、中心)要切实负起整改责任,齐心协力把以案促改工作抓紧抓好。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细则》和市纪委《意见》,坚持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紧紧扭住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整改问题、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等5个环节,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做到问题找不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促进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序、高质高效开展。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党员日常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定平时考核奖励激励办法,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浓厚干事创业的氛围。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和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帮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清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和后果,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达到查处剖析一案、警示教育一片、有效治理一方的治本效果。

五是搞好结合融合。要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全市审计工作总体布局之中,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全市各项审计工作结合起来,与持续实施“党建+”行动结合起来,以工作成绩体现以案促改工作成效,有效实现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抓、双提升”。

三、重点工作

此次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时间从6月11日至11月30日,约6个月,重点围绕扶贫民生领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三个方面开展。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全面净化优化审计机关政治生态。

(一)开展警示教育(6月11日至9月30日)。

以中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印发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警示教育光盘、《以案促改案例选编》等为基本教材,采取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局领导班子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贯穿全年,不断增强审计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利用局办公楼大厅电子屏、局内网、宣传专栏、以案促改微信群等平台,经常剖析全省审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经常组织党员干部讨论交流学习体会,持续浓厚遵规守纪、依法审计、廉洁审计的良好氛围,切实达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的效果。

 (二)查摆剖析问题(10月8日至10月31日)。

局领导班子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各党支部、各科(室、中心)召开组织生活会、科务会,认真查摆剖析问题。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四风”情况。二是聚焦精准脱贫、履行审计职责情况。重点关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运营、“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保障和巩固脱贫成果。三是个人在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工作质效,以及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支部一班人及其他党员、干部、职工要结合典型案件,敢于正视问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深刻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剖析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注重查找主观原因、剖析思想根源;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三)认真进行整改(11月1日至11月30日)。

党员、干部、职工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和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采取有力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要求,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完善制度机制(11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查摆剖析出的问题,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不断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有效机制。

(五)总结巩固提高(11月18日至1130日各党支部、各科(室、中心)进行以案促改工作总结,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个人学习笔记、文件图片等资料。党员、干部、职工的以案促改工作总结统一交所属或相关的党支部保存,各党支部、各科(室、中心)的以案促改工作总结报告统一交局办公室保存,扎实做好迎接市纪委以案促改工作检查的相关准备。

四、落实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许昌市审计局党组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燕万年担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贾付栓,党组成员高留彬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以案促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以案促改落实工作,加强工作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徐文改、局办公室主任徐海涛、人事科科长程长国、法规科科长焦文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郑红超,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以案促改工作任务。

(二)搞好统筹协调。以案促改工作分管领导为局党组成员高留彬,责任人为局办公室主任徐海涛,在市审计局党组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负责和落实以案促改具体工作。研究制定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统筹安排,分工负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以案促改各项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同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实。

  (三)强化整改责任。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以案促改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跟踪分管科(室、中心)、联系点党支部、相关审计组落实以案促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分管科(室、中心)、联系点党支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各科(室、中心)、党支部要拉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逐项整改到位,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党支部负责人对案促改工作要做到按时推进、定期检查、主动汇报,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督查问效,不断推动以案促改工作的扎实开展,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责任党支部、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以确保以案促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