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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3-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许昌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连续5年出台了许昌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为助推民生工程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举措落实到位,许昌市政府又出台了《重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要求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发挥监督、问责作用,进一步夯实工程主体责任,督促保质保量地实施好民生工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使重点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廉洁工程。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明确了对不认真落实民生工程实施有关政策规定,或者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和命令不力、打折扣、搞变通,制定的民生工程政策、措施不符合实际和基层需要、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未按时序要求兑现承诺或者完成目标任务等,违反规定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有失公正,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17种情况以及5种加重处理的情形等的处理办法。对责任单位实施责任追究的形式有:责令整改、写出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的形式有:责令写出检查、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建议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办法》实施后,相关责任单位对照《办法》中列举的17种问责情形,认真开展自查,确保重点民生工程推进有力、不越红线。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将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中,逐步实现民生审计全覆盖。审计中重点抓好事前告知、事中跟踪、事后监督三个环节,一是对责任单位实行事前提醒,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二是实时监督责任单位重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纠偏纠错、规范管理;三是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督促整改、问责问效。目前,全市已开展了对全市新农合、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优抚政策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就学、住房、五保供养等民生项目的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