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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5-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审计局自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对襄城县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襄城县共投入人居环境整治资金7325.18万元。在农村户厕改造项目上投入资金794.6万元;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投入资金5664.58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垃圾清运费;支出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86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441个行政村(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清脏治乱拆违增绿”集中攻坚行动。

此次审计重点审查了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资金7325.18万元,涉及农村户厕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清脏治乱拆违增绿”集中攻坚行动等专项资金;抽查了8个乡镇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涉及26个行政村,入户调查199户。

二、审计评价意见

近年来,襄城县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建立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了全县镇区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清脏治乱拆违增绿”集中攻坚行动,襄城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显著提升。

此次审计调查发现,襄城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中还存在未向社会公开水质检测情况、未开展5类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工作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方面

1. 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水质检测情况。

2. 未按要求开展5类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工作。

3. 未按要求在县级相关部门官网上公示奖补资金分配情况。

(二)农村户厕改造方面

1. 2021年农村户厕改造任务未完成。

2. 部分乡镇厕改合同未明确施工队伍的保修责任。

3. 部分乡镇未按规定将户厕改造委托给有资质的施工队伍。

4. 未开展2021年户厕改造县级验收。

5. 农村户厕改造后管理维护不到位。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存在死角。

(四)“清脏治乱拆违增绿”集中攻坚行动方面

部分村镇存在残垣断壁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水质检测情况、未按要求开展5类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工作的问题,要求襄城县人民政府督促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水质检测情况、开展5类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工作;对未按要求在县级相关部门官网上公示奖补资金分配情况问题,要求襄城县人民政府督促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及时将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完善工作机制;对2021年农村户厕改造任务未完成问题,要求襄城县人民政府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尽快开展并完成2021年未实施的8790户厕改工作;对部分乡镇厕改合同未明确施工队伍的保修责任问题,要求襄城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责任乡镇完善厕改合同保修条款,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对部分乡镇未按规定将户厕改造委托给有资质的施工队伍问题,要求襄城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乡镇查明原因,进一步完善农村户厕改造管理制度;对未开展2021年户厕改造县级验收问题,要求襄城县人民政府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尽快组织开展户厕改造县级验收;对农村户厕改造后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要求襄城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乡镇及时整改,开展全县已改造户厕摸排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存在死角问题,要求襄城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乡镇和单位及时整改,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对残垣断壁清理不彻底问题,要求襄城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乡镇及时整改,并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集中攻坚行动成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建议:强化政策落实,进一步强化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落实力度,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开展各项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奖补资金分配情况公示等工作,确保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到实处;完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户厕改造建设管护运行机制,规范建设及后期管理维护,分类有序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厕改目标任务,做到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巩固整治成果,督促各乡镇对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中的死角、盲区认真自查自纠,并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全面推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常态长效,真正实现“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襄城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四个方面10类问题,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向社会公示资金分配情况等方式,已整改到位。具体整改结果由襄城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