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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5-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审计局2022年7月29日至8月31日,对建安区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安区下辖16个乡镇(街道办)、362个涉农行政村。自2021年以来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和“清脏治乱拆违增绿”集中攻坚行动,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得到逐步改善。2020 年、2021年连续两年被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区”。

此次审计重点抽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5573.63万元(占比100%),涉及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10个农村污水站项目。审查了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6个单位承担的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建安区委、区政府能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际,制定了《建安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同时下发《关于印发建安区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部门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具体负责全区的统筹协调、日常督导和综合考评等工作。通过开展“无土”行动和“美丽庭院”星级创评活动,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考评”考核体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短板”,建安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得到明显改善。

此次审计调查发现,建安区还存在户用厕所后期管护机制不够完善、未建立多元资金保障机制、未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水质检测等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方面

农村户用厕所后期管护机制不够完善。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

1. 运营服务费159.52万元支付不及时。

2. 省补专项资金150万元未及时拨付。

3. 未建立多元的资金保障机制。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不健全。

    2. 未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水质检测。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农村户用厕所后期管护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要求建安区政府督促相关部门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尽快健全完善农村户用厕所后续管护制度,切实加强长效管理工作;对运营服务费159.52万元支付不及时问题,要求建安区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资金保障体制,加大运营服务费的资金投入,确保环卫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省补专项资金150万元未及时拨付问题,建安区财政局于2022年8月已拨付区城市管理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50万元;对未建立多元的资金保障机制问题,要求建安区政府积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为持续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不健全问题,要求建安区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建立设施管护与长效运维等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大督查力度,促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改善;对未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水质检测问题,要求建安区政府督促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水质检测频次,加强对污水处理的监测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建议:建安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健全科学有效的“五有”管理制度,加大日常检查监督和考核力度,积极推进农村户用厕所资源化利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多元资金保障机制,促使企业主动参与赞助、农户自觉合理付费,构建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保障格局;完善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相关主管部门要完善机制,各乡(镇)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设备)的管护力度,落实后续运营管理措施和责任,杜绝“重建设、轻管护”现象,充分发挥“村两委”主体作用,加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检查,确保已建成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建安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三个方面6类问题,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拨付资金、加大污水处理的监测力度等方式,已整改到位。具体整改结果由建安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