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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审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1-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2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6月13日至9月13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站位,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市审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审计机关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放在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6月14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会议精神,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细化分解,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燕万年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端正态度,强化问题导向,站在讲政治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深刻反思、精准施策、举一反三,不折不扣地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采取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问题不整改决不放过,落实不到位决不罢休。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审计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燕万年任组长,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铮峰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承担分管工作的整改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铮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促全面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承担具体问题的整改责任。整改方案中明确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间表, 按时完成任务。全局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切实增强整改的主动性和紧迫感,齐心协力推进整改落到实处。

(三)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围绕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项45个具体问题,从6月14日起,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开展查摆,深刻剖析原因,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仔细梳理、分类处置,逐条逐项分解细化,分清是个性问题还是共性问题,是个人问题还是组织问题,是可以立行立改问题还是需要在某个阶段重点加以解决问题,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项一项明确任务,具体到人和事。7月1日,制定印发《中共许昌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出台3方面10项45条整改措施,对整改任务,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9月1日召开党组会,各责任领导汇报整改推进情况,对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

(四)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局党组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跟踪督查,认真督促落实。派驻纪检组、党办、主体责任办对整改情况督查督办,严格监督检查整改结果和推进情况。对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责、拖延推诿,在规定时限得不到纠正解决的,将依照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9月6日召开市审计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深化认识、对照剖析,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深入扎实推动巡察整改。截止9月底,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10项4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100%,建立完善了30项工作措施和制度。

二、聚焦问题,强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

巡察与整改期间,按照边巡察边整改的要求,对巡察组提出的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局党组即时进行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坚持突出问题导向,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狠抓落实,通过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等有效措施,推动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任务得到了有效落实。

(一)关于新时代审计职责落实不到位,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新精神和审计工作新要求。深刻领悟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机关的重要论断,深入理解审计机关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持续提升政治站位。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及时跟进学习,不断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围绕审计机关“政治机关”的定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的行动自觉。8月份,党组理论中心组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形成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的要求,列入支部集中学习、党员干部自学计划,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二是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印发《许昌市审计局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许昌市审计局信访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印发《许昌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审计机关之间的沟通衔接,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业务指导和审计成果互通互享,着力推进审计工作“一盘棋”进行了明确。制订《许昌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审计重点、审计取证、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文书起草,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责任制。三是培养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对照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每月通报各审计项目研究型审计、信息要情、案件线索移送、审计整改等成果,激励审计人员在撰写审计报告、移送重大案件线索和推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四是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有序排查梳理审计项目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集中分析整改措施。要求每个审计项目开始前组织审计组人员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研究,认真学习相关领域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审前调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流程,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将政策落实资金拨付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做到全面具体、有的放矢,促进项目早日落地,产生效益。五是制订《许昌市审计机关开展“政治统审”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许昌市审计机关开展“研究促审”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推动全市审计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确保新时代审计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不断深化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把握,增强对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理解把握,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六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加快推进研究型审计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到省审计厅和部分兄弟地市审计局开展参观见学,学习研究型审计的先进经验和开展研究型审计的方式方法。开展研究型审计先行试点,从大数据审计入手,坚持每周五利用半天时间组织大数据审计培训,深入开展大数据审计研究,及时交流研究成果,推动研究型审计全面落实。七是组织对近年来开展的投资审计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总结梳理投资审计绩效分析的立足点和方式方法;严格落实投资审计“三个转变”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有关绩效审计方面的内容、规定,打牢理论基础;结合实际,在今后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方案制定和审计项目实施中,将投资绩效情况纳入审计范围。

2.聚焦主责主业,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审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重点安排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关审计项目。一是积极落实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紧扣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市发改、财政、民政、教育、住建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主管部门和局机关各科室、县(市、区)审计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广泛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等对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议等。结合征求意见情况,科学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二是将投资立项论证、重大投资事项决策过程等纳入审计实施方案,揭示资金流向和存在的风险及原因。加强审计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审计执法要求,依法、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审计工作情况和结果,发挥审计监督主体责任,做到应审尽审。三是印发《许昌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的意见》,加大审计质量控制,压实质量管理责任,按各自分工对审计内容、重点、程序等进行把关。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严重质量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增强质量控制主体责任意识,防止审计质量把关后移。修订完善《许昌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实行常态化动态分类管理,做到应审尽审。修订完善《许昌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暂行办法》《许昌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任前告知办法》,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规范,已征求吸纳了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社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待相关部门会签后印发实施。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审计人员业务素质。5月24日至27日,参加了审计署组织的金审工程三期项目系统使用操作培训;6月21日至30日,参加了审计署组织的审计机关业务骨干培训;9月8日,参加了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视频培训;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大数据审计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审计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 强化斗争精神,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印发《许昌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的意见》,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准确把握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聚焦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政策、资金、项目为主线,加大对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力度,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审计质量“五级复核”制,从审前调查、方案制定、现场审计、证据和审计底稿的编写到审计报告的审定,严格落实审计质量控制标准,严把审计质量关口。制订《许昌市审计机关开展“质效提审”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推动全市审计机关切实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任用,全面提升审计质效。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从政规定的审计力度,每年定期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送关于监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专项报告。三是严格执行《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健全完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与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明晰移送范围和标准。加大对各业务科室案件线索移送的考核力度,印发《许昌市审计局2022年度科室考核方案》,增加了案件线索移送考核分值。把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作为重要任务,强化案件线索移送意识,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四是严格落实《河南省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施细则》,对省审计厅今年推送的问题和本级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并发函督促整改。印发《许昌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对审计整改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进行了明确。严格按照会议制度规定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议定审计整改事项。印发《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试行)》,对审计整改认定的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作为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的认定依据;印发《许昌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访制度》,对审计整改回访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加大整改督促检查力度,今年以来,通过发整改提醒函、督促函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把“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有机结合,对审计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事项,上报市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协同联动,形成整改合力,对责任单位报送的整改资料,逐项评估整改结果,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归零。今年以来,整改办已发出审计整改督促函10期,涉及6个县(市、区)、3个功能区和30个市直单位,涉及问题226个,提升了审计整改率。印发《许昌市审计局关于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的通知》,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重大风险隐患和涉及政策性、体制机制性的问题,加强研究分析,及时提出合理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注重挖掘分析,形成高质量的信息、专报、要情,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4.强化党的领导,加快推进审计工作一盘棋部署落实。一是6月22日,召开了市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许昌市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以后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二是发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做到“审前沟通共商、审中信息共享、审后结果共用”。三是修订完善《中共许昌市审计局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对党组会议议事范围、议事决策、议事工作纪律等,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同级审报告等重大审计事项列入议事规则。严格落实重大审计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制度,落实催办、督查责任,主要领导经常督促、检查,其他党组成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落实情况,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的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分工负责的班子成员要主动做出解释,说明原因。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提请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及审计重大事项,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领导和全面统筹,及时报请市委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讨论重大问题。五是组织专项培训,结合审计署、省审计厅业务整训,加大审计信息写作能力培训,提升审计信息水平。印发《许昌市审计局关于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的通知》,要求在每个项目结束前审计组至少要起草1篇要情、专报或信息,视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报送。六是审计过程中注重发现、搜集、积累资料,进行深入挖掘分析,撰写高质量的要情、专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今年以来,已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专报6篇。七是转发《河南省审计机关内部审计资料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各内部审计单位每半年向审计局报送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表,内部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资料报审计局并纳入年度法制政府考核。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审计内容,今年以来,结合市直部门经济责任审计,指导5个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大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力度,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开展内部审计研究与交流,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会,征集并上报省内审协会内审论文5篇。印发《许昌市审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核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审计项目,对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对象和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反馈。在市农商行审计项目中,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存在程序不规范等3个方面问题向被审计对象进行了反馈。

5. 加强学习研究,增加破解难题本领。一是强化科技强审。加大计算机审计培训力度。印发《许昌市审计局计算机审计培训第三阶段第二轮工作方案》,明确教学时间与内容,定期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组织实施计算机审计的能力。二是印发《许昌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的通知》,深化审计组织方式、审计资源整合和审计成果的统筹融合,努力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三是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公安的协作贯通。四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学习兄弟地市先进经验,探索前沿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审计人员主动学习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并在审计实践中积极运用。五是每年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文明用网承诺书,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网站和新媒体坚持每周更新信息不低于5条,其中主流意识形态内容半月不少于1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开设专栏。6月13日至9月10日,微信公众号共更新信息85条,其中主流意识形态内容11条。进一步加强对网站和新媒体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所有上网发布的信息严格落实签字报批。六是将保密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办公会重要议程和干部综合考评内容,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和追责问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加强保密教育,签订保密承诺书,切实增强保密意识、提升保密能力、筑牢保密防线。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彻始终,进一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虚化、监督不够深入等问题,从严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做到党的建设与审计业务建设深度融合、高质量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各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到落实落细、摸清底数,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取得实效。8月下旬,组织各科(室、中心)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出各类风险点44个,逐一评定风险等级,制订防控措施。二是从严从实开展2022年以案促改工作,紧扣单位实际,联合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印发《2022年党组深化推进专项(重点系统领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剖析反面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三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部署要求,加强分管科室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业务建设,提升分管科室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跟踪督导分管科室审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党建与审计、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深度融合、高质量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分管领域风险漏洞排查工作的跟踪督导,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持续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题整治工作。四是加强内部监督,防范廉政风险。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机制的建议》;印发《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暂行办法》和《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廉政审核工作办法》,加大廉政风险排查力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完善干部调整使用中党风廉政情况审核,把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印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8月底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活动。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纪检组长对审计局市管干部,审计局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心谈话记录表。强化精准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年度审计计划,随机挑选重点审计项目,采取突击检查方式深入审计组开展监督检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分别于7月29日、8月30日到禹州市和襄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外出审计组,对外出审计组“八不准”工作纪律,“四严禁”工作要求,“七个一”工作法进行监督检查;局机关纪委加强对审计组成员日常监督,8月初,三级调研员高留彬带领机关党办工作人员对赴外地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完成审计任务、落实党建“七个一”工作法情况进行检查。

2.加大整改力度,推进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刻反思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因,将有关问题纳入本轮巡视整改重点任务,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肃问责等措施手段,集中精力抓实整改。一是8月份,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监督执纪法规,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严格执行受问责干部管理规定,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坚决纠正对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二是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对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违纪违规性质的认识,增强严守廉政纪律“红线”“底线”的意识。三是每年结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在全局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加大对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资格证挂靠、兼职取酬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再次发生。四是局党组深刻反思上轮巡察对市审计局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因,将有关问题纳入本轮巡察整改重点任务,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等措施手段,集中精力抓实整改。主要领导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进行分工,成立立行立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家属院脱钩不彻底问题整改工作。关于物业公司分割问题,金审花园小区已全面中止与嘉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嘉瑞物业公司不再为金审花园提供任何服务;关于水电工兼职取酬问题,2020年9月起,市审计局物业服务已交由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工资由物业公司支付;关于家属区与办公楼共用变压器问题,由业主集资重新安装一台变压器,实行一户一表改造,9月底已完成施工建设,因疫情原因电业局无法进行高压线接入施工,待高压线接入后,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彻底解决市审计局与家属院脱钩问题。

3.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专题调研等方式认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丰富学习形式。6月20日,机关党委印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中心)、全体党员干部采取交流式、研讨式、碰撞式、体验式学习方式方法,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增强学习效果。8月22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建设“书香支部”活动,采取有效形式,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大数据审计培训、“党建+”行动。二是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笔记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7月份,对局领导班子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学习制度和要求执行情况、规定内容学习情况和计划落实情况。三是扎实开展调研,撰写理论文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活动,完成不少于一篇调研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由局党组严把质量关,年底考核前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并通报结果。四是印发《许昌市审计局关于提高审计项目执行效率的意见》,加大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的督察和考核的力度,明确项目审计实施环节工作的完成时限,对不经审批延长现场实施时间、多次督办催办仍久拖不改的,由局机关纪委对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约谈后仍不纠正,严重影响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取消科室年度评先资格。压实科室的工作责任,实现审计全过程进度管理,全面提高审计项目执行效率。五是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月进度表,每月通报审计项目进度,对进度实施缓慢的审计组进行提醒督促。局党组定期听取审计项目开展情况,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制约项目进度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强化审计项目进度控制成效。六是严格执行《许昌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制。在今年开展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农村人居环境审计中,增加了现场审计的比重,账实结合,查深查透查实问题,提高审计质量。七是加强作风养成,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审计系统综合整训,加强机关人员作风建设,通过整训,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养成,工作责任心有了较大提升,在今年组织的审计项目中各审计组均能深入一线开展调查。八是加大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力度。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到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科室、具体到人,夯实灾后重建审计工作责任,市、县两级根据工作任务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落实省审计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切实扛起审计服务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大局作用。 6月14日至15日,利用一天半时间听取各单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汇报。6月23日至25日,省厅灾后恢复重建督导组对许昌市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进行了督导,对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给予肯定。9月2日,召开了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推进会,制定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了第三季度工作要点。将“边审边改”贯穿审计全过程,加强审计与重建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服务保障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推进。5月21日至5月26日,参与市纪委监委牵头对各县(市、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查。

4. 严格制度落实,规范权力运行。一是修订完善《赴外地审计组临时党支部规范落实党建“七个一”工作法主要工作清单》,增强可操作性,督促各党支部认真抓好落实。今年以来,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审计全过程,推动党建与审计深度融合,将党建及遵守廉洁纪律情况作为审计业务会一项汇报内容。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确保党建“七个一”工作法落实落地,采取打电话、发微信等形式,提醒、督促赴外地审计组严格落实党建“七个一”工作法,真正实现党建与审计融合推进、高质量落实。审前,按照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7月份以来,共有4个外出审计组,局机关党委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7月29日、8月30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到禹州市和襄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外出审计组,8月10日,三级调研员高留彬到禹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外出审计组监督检查廉洁纪律和“七个一”工作法落实情况。三是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燕万年任组长,副局长汪彦春任副组长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事业科,行政事业科科长邵旭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局内审工作。印发《许昌市审计局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职责、机构权限、主要程序、主要内容、审计结果运用及责任追究进行明确,每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工作,及时通报审计结果并抓好整改。四是多措并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及审计报告质量,今后项目审计过程中,对审计事项多研究、多分析、多沟通,做到审计认定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发挥审计业务会及审理作用,对审计报告进行全方位审理,确保审计报告质量。五是加强审计业务培训,6月21日至30日,组织审计机关人员参加审计署2022年度审计机关业务骨干培训班,7月14日上午,组织开展《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对《审计法》知识进行线上测试,提升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六是严格执行《许昌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许昌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和《许昌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现场管理,把牢审计组、法规审理和审计业务会三道关口防线。七是8月印发《关于开展审计业务质量自查整改的通知》,组织各业务科室对2020年至2021年审计项目质量进行自查,发现在审计方案编制、审计结束整改、审计记录编制与证据获取等8个方面存在37个具体问题,各科室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和手续,通过自查整改,大大提高了全局人员的质量意识。

5. 加强后勤管理,规范财务秩序。一是对反馈问题和移交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配合纪检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鉴于相关人员在初步核实中能够主动配合核查工作,如实向核查组说明相关情况,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局党组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强化询价分组成员履职意识,及时对履职不到位的成员予以批评教育,适时予以调整。二是修订完善《许昌市审计局公务活动接待管理规定》《许昌市审计局机关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许昌市审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维修经费等做出明确规定,压实部门和责任人主体责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定,加强对违纪违规隐患点和风险环节常态化监督,狠抓制度落实。三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组织学习讨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法纪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存敬畏、守底线。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每年对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抓住重大节日等关键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和暗访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五是修订完善《许昌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和接待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接待,严把审核关,坚决杜绝“一函多用”等问题的发生。六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对体育比赛服装超标准问题,超出的1200元当事人已作退回处理。七是制定出台《许昌市审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下一步,财务开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执行《许昌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许昌市审计局外勤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和《许昌市审计局财务管理补充规定》。八是进一步规范报销程序。各承办科室及分管领导对支出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财务人员对支出票据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支出的合规性,以及支出是否符合预算;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对手续不全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九是按照《许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权属统一移交实施方案》的要求,许昌市审计局办公楼权属及管理权限,已移交市机关事务中心管理。下一步,积极配合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加强局办公楼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清理国有资产,完善账目,责任到人;规范局办公楼运行费用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许昌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进行管理。

(三)关于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围绕创建“五星”党支部目标,加强党支部“四化”建设,开展“五星”党支部评选。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外出审计组党建“七个一”工作法,把党的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根植于审计、融入审计实践,实现以党建高质量推动审计业务高质量。

1.强化头雁效应。一是8月份,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监督执纪法规,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执纪问责工作能力,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纠正对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二是认真学习平时考核有关规定,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格落实受问责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受问责干部任职、考核、奖惩、待遇等事项,对未按规定作出的考核评定等次现象坚决纠正,对违规多发的平时考核奖予以收缴。三是坚持每周五下午开展大数据审计技能培训,提升科技强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加强人员轮岗轮训,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审计人才;统筹内部审计力量,购买社会中介审计机构服务,充分利用好各类社会审计力量。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人少事多活难干”问题。四是修订完善了《许昌市审计局奖励激励机制》,对奖励对象及奖励办法进行明确,浓厚了全局上下干事创业氛围。

2.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一是8月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学习内容,把握干部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公示5个工作日的时间要求,切实履行选任主体责任,落实好选任工作。二是认真落实《许昌市审计局党组议事工作规则》,严格党组会议事程序。凡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并形成决议,坚决落实党组议事回避制度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三是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实制度。做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资料的保存,装订成册,保存留档。四是修订完善《中共许昌市审计局党组2019至2022年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制订《许昌市审计局人才兴审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选拔任用上,注重用好各年龄段优秀干部,把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符合条件的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选任到中层岗位任职。计划2023年调整2名35周岁以下干部到中层岗位任职,到2026年35岁以下中层干部任职比例基本达到市委要求。五是加快推进中层干部年轻化进程。有计划招录年轻干部。结合近两年机关退休人员较多的实际,积极与组织和编办部门沟通,计划2023年遴选或招录年轻干部7人,充实干部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六是加强轮岗交流。8月份,修订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年内计划结合干部调整,对长期在一个工作岗位人员进行调整。配齐配强审计中心班子,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审计中心工作职能。七是加强人事日常管理。提高对干部人事档案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的认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研究,全面了解掌握干部人事档案政策规定,配齐配强档案工作人员,打牢业务基础。建立常态机制,每季度安排固定时间开展档案材料整理归档。8月份,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排查,对科级以下干部档案中缺失的任前审核表、考察材料等进行补充,对“三龄两历一身份”重新认定,把问责人员处分资料及时归档。认真落实平时考核有关规定,规范受问责干部任职、考核、奖惩、待遇等事项,对未按规定作出的考核评定等次现象给予纠正,对违规多发的平时考核奖予以收缴。加强对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的学习研究,全面了解掌握因私出国(境)管理职责,打牢因私出国(境)管理业务基础,建立常态集中排查机制,每年组织一次因私出国(境)排查工作。8月份,对因私出国(境)登记资料进行核对,对未上交的证件进行了收缴,集中进行保管。

3.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审计机关党建工作政治性、贴近性、实效性。一是4月份,紧扣单位实际,局党组研究制定党组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市审计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清单。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及时跟进学、结合实际学 。6月份,机关党委印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交流式、研讨式、碰撞式、体验式学习方式方法,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讲话等内容,增强学习效果。8月22日,机关党委印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中心)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百年大党面对面》等内容。三是坚持“兰考标准”,高质量开展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和记实管理,严格活动考勤,做到有计划、有活动记录、有影像资料。四是机关党委把各支部主题党日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季度检查主要内容,常态化开展“五星”支部创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严把党课质量,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班子成员党课提纲机制,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实效性。五是坚持“兰考标准”,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班子成员对照准则,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机关党委初审、党组书记把关、党组会议审定机制,坚决杜绝老生常谈、泛泛而谈等形式主义倾向,切实提高问题查摆质量。按照“兰考标准”高质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严格审核把关,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好会议方向,及时督促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各项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六是把创建“五星党支部”作为局党组加强党的建设和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8月份,机关党委印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教育培养,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与青年干部谈心交心,引导其积极追求政治上的进步。结合审计、文明创建、万人助企联乡帮村等工作,按要求设置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充分发挥两个作用,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5月份,根据党员工作实绩,经党支部推荐、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在办公室、社保科、文明办设置3个党员先锋岗。7月1日,党组书记、局长燕万年围绕《抓学习提能力强作风  争当出彩审计人》主题,为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要求大家勇于担当、认真履职、严守法纪、树好形象。

三、巩固成果,建立机制,以整改实效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巡察是对市审计局党组的“政治体检”,也是对全市审计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市审计局党组坚决贯彻市委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办要求,从讲政治高度做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审计局党组将继续深化整改,依法审计、服务大局、持续求进、走在前列,努力实现党的建设与审计业务“融合抓、双提升”,着重在抓常抓长、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服务水平。

(一)强化领导带头,全面落实整改。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带头抓实抓细整改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落实相应责任,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问题整改,以上率下,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

(二)强化督促检查,持续常抓不懈。紧扣巡察组反馈问题,持续落实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强反躬自省,确保问题不反弹;对个别正在整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对整改事项的跟踪,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理念,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运用好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修订和完善局内部有关管理制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认真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落实管权、管财、管人、管事、管物要求,形成“凡事有章可依、凡事依章办事”的长效机制,防止巡察发现问题重复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2983398;邮政信箱许昌市莲城大道1776号许昌市审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xuchangshenji@126.com。

 

中共许昌市审计局党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