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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8号 许昌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2-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18年第8

 

许昌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许昌市审计局自2018116日至413日,对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残联于1990年5月经市委批准成立,属人民团体,正处级规格,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市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直属事业单位许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成立于2001年12月,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

2017年总资产41433245.75元,其中:银行存款960738.98元、财政应返还额度9391134.17元、其他应收款209274.66元、存货57720元、固定资产12186812.74元、在建工程16000000元、无形资产2627565元。负债和净资产41433245.75元,其中:应付账款167191.96元、其他应付款19065.25元、财政拨款结转10542082.75元、资产基金30872097.74元、代偿债净资产-167191.96元。

二、审计评价

2017年,市残联不断规范预算管理,实行了部门预算公开制度,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的预决算情况在互联网上进行了公示。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规定,“三公经费”控制较严,会议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逐年下降。在财务管理上由副理事长“一支笔”审批,单位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残保金征收由市地税局统一征收,落实了公务卡结算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财务收支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规进行会计核算,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资产、负债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各项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

(二)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过大。

(三)应缴未缴存量资金489231.59元。

(四)往来账清理不及时。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要求市残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对项目资金结余过大问题,要求市残联完善项目落实制度,改进项目落实程序和方法,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489231.59元问题,要求市残联上缴存量资金;对往来账清理不及时问题,要求市残联、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研究制定新形势下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和编制范围;二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对项目实施进行动态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三是建立健全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细化盘活存量资金的具体措施,减少存量资金;四是组织专人对往来账项进行分类清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市残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加强决算管理和资金管理,重视预算执行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严格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率;对项目资金结余过大问题,市残联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加快有关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问题,市残联已于2018年7月底前上缴至许昌市财政局;对往来账清理不及时问题,市残联、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已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残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