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2018年第13号 鄢陵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2-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18年第13号

 

鄢陵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许昌市审计局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对鄢陵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7年,鄢陵县通过货币化安置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城镇居民家庭377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贫困家庭591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许昌市下达鄢陵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1459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100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10户。经审计核实,实际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2076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2012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91户。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7年,鄢陵县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114.93万元,当年支出5537.51万元,财政性资金上年结余3301.3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878.77万元。

2017年,鄢陵县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银行贷款(邮政储蓄银行)筹集安居工程资金40000万元,通过鄢陵县政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筹集的安居工程资金901.6万元(用于鹤鸣湖周边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还息)。至2017年底,鄢陵县城镇安居工程银行贷款余额119798万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余额14001.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鄢陵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591户,比2016年增加358户,增长65%,农村危房改造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促进了国家扶贫政策的落实和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鄢陵县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2076套,基本建成2012套。鄢陵县591户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住上了安全房,户均享受2.35万元的财政补助。2017年,鄢陵县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114.93万元。

鄢陵县财政(含上级财政补助)继续保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安排资金达5114.93万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鄢陵县安居工程提供银行贷款等社会融资40000万元,为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投资完成额分别达到76691.84万元、1960万元。

但审计发现,鄢陵县在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后续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 保障房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2. 滞留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54万元。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个项目2017年4月开工建设,截至2017年12月底未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9户有房产家庭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3户有公积金贷款购房家庭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

2. 1户保障对象2014年7月获得公租房1套,2017年6月已闲置;1户保障对象2014年2月获得公租房1套,2017年10月已转租他人。

2018年1月20日,鄢陵县保障房管理部门已按规定收回违规使用和闲置的公共租赁住房。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保障房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问题,责令鄢陵县人民政府督促县财政局将资金及时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专户使用,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滞留上级补助资金的问题,责令鄢陵县人民政府督促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滞留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责成鄢陵县人民政府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完善有关手续;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本次审计不再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建议: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切实做到建设资金严格按照规定来源渠道落实,确保项目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后管理。进一步落实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管理、退出机制、后续管理机制、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应有作用。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鄢陵县人民政府已督促有关部门通过及时拨付资金到保障性安居工程专户使用、拨付滞留资金、整有关会计账目、完善有关手续等方式,将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具体整改结果由鄢陵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