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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6号 许昌市林业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2-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18年第6

  

许昌市林业局201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许昌市审计局自2018年3月19日至7月31日,对许昌市林业局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为承担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的政府组成部门,正县级,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科技创新、森林资源抚育、森林防火安全职责。经费来源全部为市财政预算拨款,其资产受市财政局监督管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林业局2017年度认真执行了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年度财务决算基本真实、合法,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市林业局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支出手续不完整。2016年至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派车事由列支造林检查费用536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支出手续不完整问题,要求市林业局立即纠正,对支出手续不真实、手续不齐全的费用拒绝报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建议: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堵塞财务管理漏洞,规范收支行为。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支出手续不完整问题,市林业局已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林业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