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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22号 许昌市建安区2016至2017年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2-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18年第22

 

许昌市建安区2016至2017年基础教育政策

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许昌市审计局自2018726日至910日,对建安区20162017年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专项审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建安区共15个乡镇(街道),总面积1002平方公里,总人口80万人。截止2017年底,共有各类学校140所,在职教职工6401人,在校学生80816人,其中:小学109所,在校生48562人;初中23所,在校生22129人;高中4所,在校生9355人;中职及职高4所,在校生770人。建安区共有幼儿园152所,在园幼儿27566人,其中公办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1138人;民办幼儿园146所,在园幼儿26428人。

2016年,建安区教育经费总投入62351万元,其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16052.68万元,本级配套专项资金1602.4万元,本级财政总投入46298.32万元。上级下达专项资金中,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10111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181万元,学前教育推进资金1693万元,学生资助资金267.39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800.29万元。上年结余专项资金17065.64万元,当年支出专项资金15613.21万元,年末专项资金累计结余19107.51万元。

2017年,建安区教育经费总投入74351万元,其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16591万元,本级配套资金958.64万元,本级财政总投入57760万元。上级下达专项资金中,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8837.8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449万元,学前教育推进资金1496.4万元,学生资助资金341.31万元,其他专项资金3466.49万元。上年结余专项资金19107.51万元,当年支出专项资金10407.35万元,年末专项资金累计结余26249.8万元。

2016年至2017年,薄弱学校改造、校舍维修、学前教育发展、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等专项资金共安排新建和改扩建项目222个,概算投资26256.4万元。截止2017年底,上述项目已开工217个,已完工项目198个,占89.19%,涉及资金13304.39万元;在建项目19个,占8.56%,涉及资金10579.01万元;未开工项目5个,占2.25%,涉及资金2373万元。

此次审计涉及基础教育资金117805.49万元,抽查资金61453.49万元,抽查56个项目、10个乡镇、37所学校。

二、专项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建安区先后出台了《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4-2018)的通知》、《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4-2018年)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常务会研究教育工作,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升办学水平为主线,积极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并于201711月顺利通过国家教育督导组评估认定,获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荣誉称号。投资新建了2所初中、4所小学和2所幼儿园,新增学位1.3万个;积极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建设,累计投入资金6246.87万元,为36所农村中小学新建基础设施,为13所中小学配备图书25.94万册,为4所学校配备计算机及教学仪器设备等608台件套。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建安区基础教育还存在部分教育投入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资金滞留严重,教育乱收费和资金管理不规范,基建项目中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三、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安区政府本级财政教育投入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资金4677.7万元。

1. 财政决算报表反映教育支出不实4203万元。

2. 教师培训经费落实不到位

3. 2016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未足额用于教育支出474.7万元。

4. 未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本级财政未作投入。

(二)未按规定落实上级基础教育投入政策,涉及资金11.7万元

1. 少拨付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经费11.7万元。

2. 存在超大班额和大班额现象。

(三)全面改薄项目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虚报进度。

(四)3个项目闲置,涉及资金500.63万元。

(五)设备购置不到位,擅自减少学校配置计划,涉及金额563.56万元。

(六)普通高中未按规定提取资助资金44.36万元。

(七)未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少建设公办幼儿园8所,涉及面积1.37万平方米。

(八)教育专项资金滞留闲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共涉及资金17737.18万元。

1.学前教育项目安排滞后,资金闲置5862.72万元。

2. 全面改薄和校舍维修资金滞留7902.43万元。

3. 生均公用经费结余3802.03万元。

4. 青少年宫项目运行经费闲置170万元。

(九)欠拨全面改薄项目工程款3562.40万元。

(十)个别学校存在账外收支。

(十一)部分学校多申报生均公用经费,涉及资金186.48万元。

(十二)教育乱收费,涉及资金195.63万元。

1. 违规收取借读生费用38.43万元。

2. 民办学校未落实按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免除学生费用,涉及2所学校157.2万元。

(十三)公办高中代收费资金未据实结算,涉及金额218.62万元。

(十四)无依据发放补助127.19万元。

(十五)违规使用中央改薄专项资金233.58万元。

(十六)建设项目投标单位涉嫌串标及投标挂靠,涉及金额101.73万元

(十七)违规变更项目地点和建筑面积1142.62平方米。

(十八)建设项目未按合同进度施工、工期拖延,涉及4个项目金额501.42万元。

四、专项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教育投入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问题,要求建安区人民政府认真整改,准确反映教育支出情况,足额拨付教育资金,切实落实好各项教育投入政;对全面改薄项目建设、监管、绩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建安区人民政府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未完工特别是未开工改薄项目的建设工作,采取措施,尽快将空置项目投入使用;对生均经费申请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建安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学校退还多申请的公用经费,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按规定拨付生均经;对教育专项资金滞留、闲置、结余过大等问题,要求建安区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规划项目,尽快安排拨付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欠拨工程款问题,要求建安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查明原因,及时拨付拖欠的工程款;少拨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经费问题,要求从2018年秋开始按标准拨付生均经费;对民办学校未落实按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免除学生费用问题,要求建安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学校将在校生未抵扣的收费予以退还学生,非在校生无法退还的收缴财政;对公办高中代收费资金未据实结算问题,要求建安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学校按照规定结算代收的学生的课本费、资料费,不得挤占挪用;对违规使用中央改薄专项资金问题,要求建安区人民政府进一步查明原因并作出处理对个别学校存在账外收支、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建设项目投标单位涉嫌串标及投标挂靠问题已移送建安区人民政府依纪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要求其将结果及时函告许昌市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足额、真实安排各项基础教育资金。二是科学规划基础教育项目,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和项目的衔接;充分考虑学校基本情况,最大化发挥资金绩效,避免造成损失浪费。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解决土地使用、项目规划及审批、手续办理、工程管理等问题,确保项目程序合规,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进度。四是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学校申请生均经费的监管;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五、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2016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未足额用于教育支出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17年足额安排用于教育支出;对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建安区实验中学已将发放的奖金和加班补助4.48万元收缴单位账户。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建安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