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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3号 许昌市东城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2-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18年第3

 

许昌市东城区201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许昌市审计局自2018年4月26日至7月20日,对许昌市东城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东城区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80558.2万元;2017年东城区各项补助实际收入3764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436万元;调入资金131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2万元。合计可支配财力124611.2万元。

2017年全区财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支出88016万元;上解支出2931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436万元;调出资金 239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958万元。支出合计12411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2017年收入1296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4658万元,本年收入500万元,基金补助收入41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2391万元。政府性基金2017年支出129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955万元,上解支出5万元。

(三)税收情况

2017年度全区税收合计65109万元,其中:增值税25344万元,营业税1085万元,企业所得税7071万元,个人所得税81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10万元,房产税1356万元,印花税109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163万元,土地增值税18408万元,车船税171万元,耕地占用税418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7年度东城区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围绕经济发展战略,深化完善财政体制,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财政收支任务。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公共财政收入预算79100万元,实际完成80058万元(税收收入65109万元、非税收入149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1%,比上年增长1.24%,二是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支出得到保障。2017年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农林水事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30890万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支出88016万元的35%。

审计结果表明:东城区基本能够执行国家的各项财政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稳步实施。但审计中也发现预算编制不规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等需纠正或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 年初预算未执行到位2101万元。

2. 虚增财政收入9898.15万元。

(二)税收方面的问题

应缴未缴耕地占用税615.02万元。

(三)财政土地收支综合账存在的问题

1. 超范围支出1200万元。

2.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234.26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年初预算未执行到位问题,要求东城区管委会督促财政部门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拨付预算资金,监督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对虚增财政收入问题,要求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虚收空转,确保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对应缴未缴耕地占用税问题,要求东城区管委会督促财政部门如数上缴市财政;对超范围支出问题,要求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认真清理纠正自定的违规优惠政策;对应缴未缴预算收入问题,要求东城区管委会督促财政部门限期上缴入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审计局建议:东城区管委会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财政收入的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东城区管委会积极开展整改工作,问题已全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东城区管委会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