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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第五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5-05-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市直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

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4年,我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见》精神,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方针,积极探索,规范操作,深化内容,稳步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研究计划,转化结果,稳步地推动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促进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现将市直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04年,根据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许昌市2004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委组织部先后提出了对原市经贸委、市委办公室、市信访局、市科技局等10个市直党政机关的11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建议。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个,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个。市审计机关接受组织部门的审计委托,组织专业人员认真组织和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共核实资产6034万元,其中:审计调增资产104万元,审计调减资产307万元;核实负债3867万元,其中:审计调增负债44万元,审计调减负债33万元。查出各类有问题资金3735万元,其中: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资金3309万元,设立“账外账”18万元,超标准或无依据发放钱物15万元,损失浪费和资产流失36万元;其他管理不规范金额351万元。审计处理要求归还原渠道资金23万元,调整账项资金662万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摸清了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界定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使离任者交得明白,继任者接得清楚。另一方面,维护了财经秩序和财经纪律,规范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及资产管理,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客观评价,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04年,我市多数党政机关的财务及资产管理状况较以前年度有明显好转,单位的平均违规金额比上年有大幅下降。多数单位的领导干部都能够比较认真地履行经济责任,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民主测评和座谈调查所得到的结果较好。但是,审计中也发现一些单位仍存在着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导致了单位财务管理薄弱,会计信息失真率较高,固定资产管理比较混乱;单位少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现象比较普遍;无依据或超标准发放钱物、招待费超支、超标准超范围报销通信费用等违反财经法规和廉政纪律的问题时常出现,应当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审计机关一方面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另一方面按照有关程序对主要问题进行揭示和披露,并建议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重大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有效地促使了市直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财务人员,自觉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存在问题严重性的认识,采取积极的措施规范各自的经济行为。许多单位都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强化内部监督,规范了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和资产管理。市委办公室、市信访局等单位的新任领导,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措施加强财务工作和资产管理。市科技局根据审计建议,完善措施,明确责任,规范和强化了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市体改办的领导同志,正视单位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对存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既教育了责任者本人,又警示了其他人员,收到了防微杜渐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