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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第六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5-05-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市直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

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4年,我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示精神,大胆探索,规范操作,深化内容,稳步推进。一方面,认真组织实施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另一方面,扎实开展对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现将2004年对市直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情况
    2004年,根据《许昌市2004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以及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提出的审计委托建议,市审计局组织专业人员,分别对许昌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市供水总公司、许昌实验中学、许昌电视台等9家市直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个,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各4个。审计共核实资产46241万元,其中:审计调增资产3307万元,审计调减资产1816万元;核实负债24332万元,其中:审计调增负债1460万元,审计调减负债9万元。查出各类有问题金额17418万元,其中:隐瞒截留应当上缴的收入432万元,挪用专项资金417万元,设立“账外账”34万元,超标准或无依据发放钱物29万元,挤占成本费用61万元,损失浪费和资产流失151万元;其他管理不规范金额16265万元。审计处理要求归位资金9909万元,调整账项资金6526万元,罚没收入上缴财政76万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客观评价了被审计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维护了财经秩序和财经纪律,促进规范了被审计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防止和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促进加强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建议
    审计结果表明,2004年,我市多数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及资产管理状况较以前年度有所好转,其单位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较好。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重大经济事项基本实行了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但是,审计中也发现,一些单位仍存在着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导致了单位的会计信息失真率较高,固定资产管理比较混乱。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的隐瞒转移应当上缴的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挤占成本费用,以及由于管理不善而导致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违法违规问题仍较突出,应引起有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管理;被审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应当强化遵纪守法的意识,认真处理好国家和单位间的利益关系,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单位所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同时,要努力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殖,促进单位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为许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