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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第三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4-02-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市直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

市直各有关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豫办〔2003〕18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制度,强化协调,规范程序,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促进了干部监督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直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审计建议,市审计局组织专门人员,分别对中房集团许昌公司、许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中心、许昌市东城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体育运动学校等4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核实资产31850万元,其中:审计调增资产999万元,审计调减资产6839万元;核实负债17626万元,其中:审计调增负债146万元,审计调减负债6537万元。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2999万元,损失浪费和资产流失金额523万元;审计处理要求归位资金1500万元,调整账项金额6万元。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摸清了被审计单位的资产状况,有效地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及资产管理,维护了财经秩序和财经纪律;而且,还划清了前后任领导干部的责任界限,使离任者走得明白,继任者接得清楚。并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营业绩及其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的客观评价,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了重要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纠正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状况较以前年度有所好转,单位平均违纪金额及查出的违纪违规资金率均比去年有大幅下降。多数单位的领导干部都能够在任期内认真负责地履行经济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且执行得较好;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会计报表基本能够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财务及资产管理比较规范,违纪违规问题较少;大项经济决策较为科学、民主,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群众测评结果较好。
    但是,审计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着领导干部缺乏必要的财务及资产管理知识,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较多。其突出表现为:一是单位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监督约束机制,资产管理混乱,账、实严重不符,导致国有资产损坏流失;二是单位账外收支现象较多,没有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致使多项收入失控;三是收入不入账,形成“小金库”;四是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报表不能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及资产、负债状况;五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六是无依据、超标准发放补助;七是经济决策草率,大型建设项目缺乏充分的科学论证,且对施工质量监督不力,导致建设项目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益。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以及对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问题的披露,促使存在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的新任领导,提高了对本单位所存在问题严重性的认识,增强了自觉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他们纷纷表示,要通过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进行资产登记清查等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意见,积极进行全面整改。比如,市东城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体育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新任领导,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健全、完善了有关管理制度,加强了单位内部的管理,并采取措施收回了外借的资金,提高了融资及引资的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