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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第四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4-02-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3年,我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经审办字〔2003〕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见》(豫办〔2003〕1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健全制度,积极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全市共组织完成了对145个单位的169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实施工作。共核实资产146076万元,核实负债123487万元,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16688万元。审计处理处罚上缴各级财政金额157万元,要求归还原渠道资金1908万元,要求调整账项资金2530万元。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有11人被提拔使用,2人被免职,3人受到党纪处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市、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河南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11月26日至28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6个县(市、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调研与检查。从总体情况看,我市各县(市、区)基本上都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近年来,全市共出台了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35个,制定有关制度及操作规程24项,有力地推进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
    通过督促检查,我市大部分县(市、区)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专职,配备了专门的审计人员,基本落实了审计专项经费。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较好,不断完善制度,完善委托手续,规范运作程序,合理运用结果,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长葛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他们积极探索、大胆尝试,率先在全市推行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前公示制度,把今年准备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名单,通过当地的新闻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禹州市、许昌县等地党委、政府,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在人员编制上予以倾斜,审计经费给以保证,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组织部门与审计机关密切协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部门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鄢陵县、襄城县和魏都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也都根据当地的实际,在稳步推行乡(镇)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积极组织协调,全面推行了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今年审计发现的16688万元违纪违规资金中,突出地反映为:隐瞒截留应当上缴的收入、偷逃各种税金、设立账外账、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超标准发放钱物及补贴、乱收费乱罚款、国有资产流失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另外,一些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有的形同虚设,加之部分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较差,致使单位的财务及资产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账实不符现象比较普遍。 审计结束后,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各级审计机关都依法对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给予了严肃的处理。同时,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限期补缴应当上缴的收入和各项税金,归还原渠道资金,调整有关账项,收缴了剩余的账外资金,停止并退还了部分超标准发放的补贴。在此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审计机关移交的案件线索,对违纪问题性质严重的3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这次调研和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县(市、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纠正和解决:一是个别县(市、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识还不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审计机关的事情,工作中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展缓慢,长时间没有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有关的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影响了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面发展。三是少数县(市、区)部门之间工作协调配合上存在障碍,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利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四是审计专职人员的年龄及学历结构不尽合理,后续的业务培训乏力,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五是审计工作质量及成果利用需要进一步提升。就全市的情况看,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明显存在着重发现问题,而不注重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有效办法;对于发现的问题,注重于对有关单位的处理处罚,却没有进一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以及顾及多方因素而使部分应当得到严肃处理的问题没有及时的移送移交,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利用时效。六是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重视程度不够,致使结果没有合理利用或者利用滞后。七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以至于部分领导干部对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在思想上存有疑虑,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配合不够。八是少数县(市、区)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项经费没有得到保证,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望各县(市、区)认真进行自查并积极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稳步推进当地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为促进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及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