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昌市审计局通过修订完善《审计业务控制流程》《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工作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报告评价标准》《审计机关执法文书参考格式》《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一以贯之地执行,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一是通过《审计业务控制流程》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将审计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整改阶段细化为21个工作步骤,按照21个步骤的相应质量控制点对审计项目进行质量跟踪控制;通过《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工作制度》严格实行“五级把关”的质量控制标准,认真履行审理复核工作职责。
二是通过《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报告评价标准》《审计机关执法文书参考格式》强化审计报告质量管理。从审计报告引言及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审计建议、审计报告结尾、行文格式规范化六类43项质量控制点,评判每份审计报告,确保审计报告不出现大的偏差。
三是通过《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规范审计移送流程。规定了审计移送处理的原则、移送事项的类别、移送事项的条件和标准、移送事项的对象、移送工作的责任和程序、不得或暂缓移送办理移送处理的情形等内容,规范了审计人员移送有关线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