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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审计局公检法“三长”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全覆盖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11-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审计局公检法“三长”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全覆盖

今年以来,许昌市审计局对县(市、区)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简称“三长”)实施了第二轮经济责任审计。自2013年起该局共对所属6个县(市、区)公检法“三长”进行了两轮20人(次)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了“三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常态化和全覆盖,探索了符合公检法“三长”特点的行业审计路子。

公检法机关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平衡器,事关社会稳定,是具有较高权威,处于特殊地位的执法机关,许昌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公检法行业特点和收支特点组织开展审计,完善了从审计方案到审计结果运用全过程的制度措施保障。一是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审计结果格式、统一处理意见,为高效有序组织审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突出行业特点确定重点审计内容。紧扣公检法行业特点,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对公安机关重点审计规费收入、罚没款物、保证金等内容,对检察院重点审计收费和赃款赃物、暂扣款等内容,对法院重点审计诉讼费用和执行款等内容;三是强化审计质量管理。规范审计进点会、座谈、测评程序,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业务审理程序。审计全过程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审计管理到位、综合分析到位、结果运用到位,进一步提升了审计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经过两轮经济责任审计之后,公检法“三长”履职尽责意识明显增强。公检法机关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明显减少,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行风不断好转。公检法系统内部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从上至下遵守财经纪律意识增强,“账外账”、“小金库”等行业性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长期挂账的问题资金逐步清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加强,预算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公检法“三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和上报后,得到了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更好地服务了党委政府决策和干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