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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1-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襄城县人民政府下达《襄城县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县审计局对加强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通过审计,揭示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方案一是明确审计范围。对县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县审计局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对政府性资金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建设项目(5000万元以上)和县委、县政府安排审计的项目,县审计局要进行跟踪审计。二是明确审计内容和重点。重点关注建设手续办理、建设项目管理、财务收支、工程投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整、合法,有无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设计)外工程,有无资金滞留、挤占、挪用、拨付不及时等影响工程进度等问题。三是明确审计部门职责。要求县审计局严格按照“各级审计机关不得介入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环节”的规定,采取“全过程审计、分阶段审计、关键点审计”三结合的方式,对县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四是加强审计组织管理。要求县审计局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审计人员分工,科学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加强审计质量控制,落实“五级审计复核”制度,保证审计质量。要求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五是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在法定职权范围依法处理处罚;对审计发现的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同时要求县审计局要坚持依法审计,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制度体制机制性问题,以及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等,及时以专题审计报告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