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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审计局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0-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根据审计署《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和县委组织部委托,襄城县审计局结合本县自然资源布局实际,选取具有典型代表的乡镇,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试点审计工作,为全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行探索实践。
审计以所在乡镇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基础,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以及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评价。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处理处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纪移送有关部门,并将审计结果报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审计结果纳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和公务员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中的效用。